缓刑人员可以申请去外地打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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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缓刑人员可以申请去外地打工吗?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被判缓刑的人员实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缓刑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如果要离开所在市县,需要经过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

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变更居住的事先需要司法行政机关的批准,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居住地申请书,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的现在的状况,因为什么原因需要变更居住地到什么地方去,保证遵纪守法,希望司法机关批准即可。

二、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旅游吗?

在缓刑考验期(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可以外出跟团旅游,但须经执行机关(司法所及司法局)按程序与法定要求审批。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解读:1、缓刑期间可以外出,但须有正当理由。

2、外出须报告,经批准方可成行。

3、外出有时间 限制。扩展资料缓刑的适用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三、管制期间可以去外地打工吗?

是可以找工作上班的,但是不能离开居住地,不能迁移,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四、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到外地去做事么?

通常我们所说的的缓刑也叫暂缓执行,它是对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制度。

也可以说缓刑是一种考验的期间,在缓刑考验期内,对犯罪分子是有很多限制的,比如说不能随意的离开所执行缓刑的地方,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发现漏罪没有判决,或是有严重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撤销缓刑的条件。此外,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不论缓刑是否撤销,被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五、缓刑期间跑外地能查到吗?

如果您在缓刑期间跑到外地并且没有经过批准的话,您是存在被查到的可能性的。因为处于缓刑期间的罪犯受到的限制比较严格,不仅需要按期缴纳罚款和执行监管措施,还需要报告个人在此期间的行动轨迹及其他相关情况。如果您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可能会违反缓刑期间的限制和要求,也就容易受到追责。

司法部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如警察的巡逻、道路监控和视频监控等来监督缓刑期间罪犯的行动轨迹,从而监管罪犯的行为。所以,如果您在缓刑期间需要外出,一定要事先向监管部门报备,并获得其批准,避免出现因违反缓刑条件而被逾期执行刑罚的情况。

总之,在缓刑期间,需要按时履行缓刑条件和管控要求,如遵纪守法、定期上报情况等,同时避免违反管理和限制,否则可能面临缓刑被撤销、重新执行刑罚等处罚。

六、缓刑期间去外地没报备后果?

如果擅自外出没有超过一个月情节较轻的会被给予警告,如果擅自外出超过一个月或者被警告三次以上的,将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

缓刑期间,属于社区矫正,是在考验阶段,经批准是可以去外地的。

如果不批准就去了外地,社区矫正单位可以对其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

七、缓刑期间可以去旅游吗?

缓刑期间想要外出旅游的必须事先去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报告,如外出预计旅游几天、到什么地方旅游、同行人员、路途上联系方式、到了以后的联系方式等。待有关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八、缓刑期间可以当律师吗?

不能这样的。根据律师法规定,受过刑事处分的人,不得申请报考国家司法资格,已经取得国家司法资格的人犯罪了,吊销资格,已经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犯罪,由司法管理部门吊销律师证,所以缓刑期间,属于已经犯罪被判刑的人,基本就是已经考取司法资格作废,已经是律师的吊销执照,根本不可能让犯罪分子来干律师的。

九、缓刑期间立功可以改判吗?

缓刑期间有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仅仅有立功表现的话不能免除处罚的,但可以从轻或减轻,缓刑考验期相应减短。不会消除犯罪记录。

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由考察机关(一般是所在地的辖区司法所)报请法院申请减刑。但缓刑并不严格约束罪犯的自由,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缓刑很少有减刑的,同时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十、缓刑期间可以交医保吗?

可以,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终止医疗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服刑期满释放或假释后,凭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可接续服刑前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刑满释放或假释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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